中午回家时,一开门,小可手拿昨晚我烤好的面包站在餐厅与玄关处,带笑不笑地说:“我已经开始吃饭了,也洗手了。”停了一下,看着我的脸:
“我还没想好,但是用好好吃饭代替好吗?”
我说“行,孩子”,然后洗手,坐下吃饭。奶奶做了菠菜肉丝汤和炖鲅鱼,我把他早上动也没动的煎鸡蛋加到一个空碗里,然后告诉他:假如鸡蛋是一,菠菜也是一,他俩加起来的和就是八。他没有反对,但尝了几口评价道:
“虽然不至于八,但也很美味了,差不多到六了”。
大家很愉快地吃完,谁也没提早上的暴动。
一个孩子的天性是没有畏惧的,这很好,我们大人的畏惧已经太多了,没必要过早地教会孩子这些。服从更是更下等的要求。孩子并不十分懂得“对”与“错”,从所谓的“道德”层面是教训他,是先天性地站到道德高地上,以为获得了言说权、教育权、管束权、处置权,甚至是生杀予夺的权利。事实上,每次以大欺小地取胜之后,更大的挫败感会让我沮丧很长时间,我不自觉地看着自己的手,难以置信是就我自己,把这两只手借给“大魔鬼”,任凭它肆无忌惮地到处施虐,推行自己的暴政。
我们希望自己的孩子怎么做呢?人家做自己有错吗?凭什么我们可以借口“为你好”而控制对方?这是虐待,不是爱;是侵犯,绝对不是爱。假“爱”的名义而横征暴敛的行为,正是当下我们亟欲改变的事。可以想象一个刚刚打完孩子的妈妈,面对着泪流满面的孩子,而咄咄逼问“你幸福吗”?
八、九岁,是一个摆脱了眼泪的诱惑而逐渐获得自我的年龄。这个年龄的特点是有自己的观点但不够老练,有自己的语言和情绪但不够公允,有自己的立场但不够坚定。“好孩子”的标准之一是“听话”,那根本是一个反对立场的要求,只会造就附庸和傀儡,造就逆来顺受,造就奴才与鹰爪。陈丹青曾经说过,自己初去美国,惊讶地发现那儿的人都长着一张没受过欺负的脸(大意如此)。中国人习惯了“活该如此”,哪里习惯这样的舒展!
我们往往向往一个新世界,却不知道怎么建造它。梦想局限在三十步之内,从没想过要超越它。
孩子哪里会有什么恶习。不过是挑食、拖拉些而已。能有什么错呢?吃不吃饭,是他自己的事,为什么要强着他呢?把他硬扯过来坐在餐桌旁,他趴在桌沿上,眼泪吧嗒一下掉了出来。让一个倔强的孩子掉下眼泪,一定是挫伤了他的自尊心。比较侵犯他的尊严和偶尔一次的挨饿,哪一个果实更苦一些?